组织机构
部门职责
滕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隶属滕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全市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制度、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项目计划。
(三)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国家项目和部门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
(四)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和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项目。包括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和建后管理。
(五)负责国家和省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招投标及货物采购分配工作,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
(六)负责培育、扶持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抓好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和对外交流。
(七)负责项目区农业结构调整、科技成果推广和科技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九)负责项目档案资料及信息的整理、汇总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