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土地治理科
1、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并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年度计划,督导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负责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2、负责土地治理项目的调研、勘察、规划、设计,制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中长期规划。
3、负责项目的档案资料整理、保管,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济指标的综合统计工作。
4、负责协调农业综合开发相关部门业务关系并指导项目镇(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